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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销柜台机构客户账户业务操作指南

1、机构客户账户业务操作指南(详见附件,含开户及账户资料变更)

   附件账户业务操作指南压缩包.rar

2、客户投资者类型认定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如果您是普通机构投资者,需要在购买产品前告知直销柜台人员购买信息,由直销中心安排相关人员与客户交易经办人进行录音录像,提示购买产品相应的信息以及风险;如果您是专业机构投资者,请在开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 万元;
*   最近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
*   具有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注: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3、注意事项
*   每位投资者只可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指定的银行账户将作为与基金交易相关的资金往来的唯一结算账户。
*   申请撤销基金账户或交易账户,需填写基金账号或交易账号以及账户信息,且基金账户或交易账户内应无任何基金份额、权益和未完成交易。
*   本申请的受理不表明申请人的相关业务申请得以确认,最终结果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   投资者应妥善保管有关证件、交易密码、预留印鉴和委托书。任何使用上述证件、密码、印鉴和委托书进行的操作均视为投资者所为,由此造成的结果由投资者承担。
*   投资者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建议注明:“仅提供办理XX基金业务,他用无效。”


(二)直销柜台认(申)购交易类业务操作指南


1、认(申)购交易携带资料
*   《国投瑞银基金开放式基金交易申请表》1份加盖预留印鉴;
*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付款凭证回单复印件;


2、 认(申)购交易流程
*   客户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认(申)购资料至直销柜台,直销柜台传真:0755-82904048或公共邮箱:gtryzx@ubssdic.com,并电话联系直销柜台确认当天提交的业务;
*   客户划拨款项到我司直销账户(申购款项务必确保交易当天到账,否则申购失败。);
*   直销柜台录单并打印认(申)购受理单;
*   直销柜台打印认(申)购确认单并传真/发邮件至客户。


3、注意事项
*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申购)的资金来源合法并有权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合约或其他障碍。
*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之前,须采用银行划转方式将认购(申购)资金划入本公司直销专户。本公司不接受采用银行划转方式以外的其他付款方式办理的认购(申购)业务。
*   投资者认购基金须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内提交本申请,认购申请一旦提交则不能撤单。投资者申购基金须在交易日15:00之前提交本申请,价格计算以销售机构确认的有效申请日之日终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投资者欲撤销申购申请,须在当日15:00之前办理。
*   投资者在交易日15:00之后提出申购申请视为无效,请在下个交易日重新提交申购申请。
*   本申请的受理不表明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得以确认,认购确认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   基金管理人接受客户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情况时,基金公司可拒绝或暂停申购。
*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或者国投瑞银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查询交易确认结果,或者直接在国投瑞银公司直销柜台获得交易确认书。


(三)直销柜台赎回/转换交易类业务操作指南
1、赎回/转换交易携带资料
赎回业务提供资料:《《国投瑞银基金开放式基金交易申请表》》1份并加盖预留印鉴。
转换业务提供资料:《《国投瑞银基金开放式基金交易申请表》》1份并加盖预留印鉴。

2、赎回/转换交易流程
*   客户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赎回或转换资料至直销柜台,直销柜台传真:0755-82904048或公共邮箱:gtryzx@ubssdic.com,并电话联系直销柜台确认当天提交的业务;
*   直销柜台录单并打印赎回/转换受理单;
*   直销柜台打印赎回/转换确认单传真/发邮件至客户;
*   运营部根据赎回金额将赎回款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划至客户指定银行账户。

3、注意事项
*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因招募说明书中规定的巨额赎回、不可抗力等情形出现而不能成功。敬请留意本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报刊或网站信息公告。
*   赎回基金价格的计算以销售机构签收本申请之日终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巨额赎回的顺延赎回部分的价格计算以顺延日之日终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
*   投资者办理赎回基金须在交易日15:00之前提交申请。投资者欲撤销本申请,必须于当日15:00之前提交撤单申请。
*   投资者在交易日15:00之后提出申购申请视为无效,请在下个交易日重新提交申购申请。
*   投资者赎回资金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后的净资金额,该资金将在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日期内划入投资者预留的银行账户。
*   投资者可以提前若干个工作日提交预约赎回申请,预约赎回相对当日赎回申请并无优先处理权。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暂停赎回期间,本公司不受理预约赎回申请。
*   关于货币基金的提示:发生货币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   本申请的受理不表明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得以确认,最终结果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四)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账户(请您汇款至下列帐户)


1、直销专户1
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00003241920014022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584003247


2、直销专户2
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83891120100410001808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3584038910


3、直销专户3
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216200100103769074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9290000107
(请汇款时务必注明汇款人姓名、汇款用途,例如:“× × ×认购/申购国投瑞银×× 基金”。)

 

 

直销柜台联系电话:0755-83575994/5993